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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薩市林周縣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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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世紀前,西藏先后出現“十二邦”和“四十小邦”。

今林周縣境內有“額布查松”邦和“耶熱宇西”“龍若亞松”兩個小邦。

“額布查松”是“十二邦”之一,其中心為今江熱夏鄉(xiāng)斯木巴村一帶(有城堡遺址)。

3個邦的轄境包括今林周縣、達孜區(qū)部分地區(qū)及城關區(qū)蔡公堂街道。

5世紀末6世紀初,該區(qū)域改名為澎域。

7世紀初,悉補野第32代贊普松贊干布建立統一的吐蕃政權后,將吐蕃全境劃分茹、東迪、域參等地方機構。

今林周縣境內為衛(wèi)茹轄地,衛(wèi)茹設有10個東迪(千戶所)和18個域參(村級行政機構),其中澎域境內設有4個東迪和3個域參。

9世紀后葉,吐蕃政權崩潰后,西藏處于割據狀態(tài),以薩凱(故址在薩塘,古稱“澎域薩莫崗”,今譯作“撒當”,屬今林周縣卡孜鄉(xiāng)改布村)為中心形成林周縣南部地區(qū)最大的地方割據勢力,由卓、瑪兩氏族統治。

北宋嘉祐二年(1057,藏歷第一饒迥火雞年)和南宋淳熙七年(1180,藏歷第三饒迥鐵鼠年),在今林周縣境內先后建立藏傳佛教噶舉派熱振寺、達龍寺,兩座寺逐漸成為澎域北部地區(qū)很有影響的政教合一力量,尤其是達龍寺成為統治一方的地方政教勢力。

元朝,中央政府設萬戶制管理西藏地方,林周縣北部大部分地區(qū)歸達龍寺管轄,其余地區(qū)基本上由“止貢萬戶”統治。

元末、明代,中央政府承認帕木竹巴勢力管理西藏地方事務,絳曲堅贊在西藏實行宗豁制度,設13個大宗,在林周設立倫珠宗(今譯林周,宗治所在今縣城附近),為新建13個大宗之一。

此后較長時期,今林周縣南部由達龍寺控制的倫珠宗管理,而北部地區(qū)則由達龍寺控制的旁多宗管理。

明崇禎十五年(1642,藏歷第十一饒迥水馬年),在蒙古汗王固始汗的支持下,第五世達賴喇嘛阿旺羅桑嘉措建立甘丹頗章地方政權,旁多宗、倫珠宗歸其管理。

清康熙十八年(1679,藏歷第十一饒迥土羊年),西藏地方政府在澎域設立倫珠、薩拉、卡孜、朗塘、旁多、達孜6個宗,管理澎域全境,直至20世紀50年代。

其中,倫珠宗管轄范圍最大。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根據《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于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中所明確的“對西藏現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變革”的規(guī)定,保持西藏地方在林周境內原有的宗及豁卡的政治體制。

1954年,西藏地方政府設立“衛(wèi)區(qū)”,今林周縣境內設有撒拉豁、朗塘豁、卡孜豁、林周宗。

1956年8月,西藏自治區(qū)籌備委員會設立拉薩基巧辦事處,林周縣境內的林周宗、旁多豁、撒拉豁、朗塘豁、卡孜豁,均由拉薩基巧辦事處管轄。

1958年,噶廈在今林周境內設基巧(總管)一職,派一名五品俗官出任基巧,今林周縣轄境分屬于倫珠、撒當、卡孜、朗塘、旁多、達孜6個宗豁。

1959年10月,西藏實行民主改革,國務院批準解散西藏地方政府,西藏自治區(qū)籌備委員會撤銷拉薩基巧辦事處,設立拉薩市,林周宗、旁多豁、撒拉豁、朗塘豁、卡孜豁劃歸拉薩市管轄。

1960年1月,撤銷林周宗、旁多豁、撒拉豁、朗塘豁、卡孜豁,合并設立林周縣、旁多縣。

同年,經自治區(qū)籌備委員會批準,在原朗塘所轄地建澎波農場,并將卡孜區(qū)合并到澎波農場,場部設在甘丹曲果,由西藏軍區(qū)農墾建設師領導,達孜縣代管。

林周縣轄唐古、德仲、撒當、阿朗4個區(qū)。

1962年10月,撤銷旁多縣,其行政區(qū)域并入林周縣。

1971年,林周縣人民政府駐地由甘丹曲果遷至旁多。

1984年10月,西藏自治區(qū)將自治區(qū)農墾廳林周農場退場還民移交林周縣,開始了撤社建鄉(xiāng)工作,1988年6月,拉薩市委、市政府將由達孜縣代管的彭波區(qū)下設的10個鄉(xiāng),交由林周縣管轄,1988年,林周縣政府亦由原駐地旁多鄉(xiāng)區(qū)搬遷至甘旦曲鎮(zhè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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