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陽,于《禹貢》九州,為冀州之域,于周《職方》,屬并州。
春秋置瓜衍縣。
戰(zhàn)國屬魏、趙,為茲氏縣。
秦仍名茲氏縣,隸太原郡。
漢屬并州刺史部──太原郡。
三國魏置并州西河郡,郡治設于茲氏。
晉易名隰城,南北朝先后遞歸前趙、后趙、前秦、前燕、后燕、北魏、東魏、北齊。
北魏間汾州移治隰城,轄郡城。
北周廢汾州,改隸于介州。
隋先廢郡州,后復西河郡,郡治置隰城。
唐復稱汾州,治隰城縣如故。
肅宗上元元年,縣名改稱西河,歷五代、宋、金、元。
明初省西河縣置汾州,兼領平遙、介休、孝義三縣。
萬歷間升州為府,依郭設汾陽縣。
清因之。
1912年,廢府存縣。
1949年9月,山西省人民政府設汾陽專區(qū),行署駐縣城。
1950個后半年,六區(qū)、八區(qū)合并,七區(qū)、九區(qū)合并,成為7個區(qū)。
1951年3月專區(qū)撤銷,改屬榆次專區(qū)。
1971年4月汾陽縣與文水、平遙、介休縣行政區(qū)劃進行了較大的調整變更,將汾陽縣的蒼爾會公社二、三道川地區(qū)的蒼爾會等24個自然村和冀村公社的百金堡、東槽頭、西槽頭、裴會、王家莊、狄家莊、尹家莊、閻家社8個自然村劃歸文水縣管轄,將平遙縣的寧固、香樂、凈化、西王智4個公社計47個自然村及介休縣的萬戶堡公社及其所屬12個自然村劃歸汾陽管轄。
1971年5月劃歸新成立的呂梁地區(qū),屬呂梁地區(qū)。
1996年8月20日,國務院批準撤銷汾陽縣,設立縣級汾陽市。
2003年10月23日,國務院批準撤銷呂梁地區(qū),設立地級呂梁市,縣級汾陽市改由山西省直轄、地級呂梁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