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在五六千年以前霍林河流域就有人類生息,境域內已發(fā)現(xiàn)數(shù)十處屬舊石器時代和新石器時代人的居住遺址。
春秋戰(zhàn)國時期,屬東胡人游牧地。
兩漢時期,為鮮卑人牧地。
三國時期,是東部鮮卑游牧地。
東晉時期,是契丹人轄地。
南北朝時期,為地豆于人居住地。
隋朝時期,為霫人轄地。
唐朝初期,仍為霫人轄地。
唐末,契丹人耶律阿保機統(tǒng)一契丹各部。
遼朝時期,屬上京道臨潢府轄地。
金朝時期,為臨潢府統(tǒng)轄地。
金末,蒙古人興盛,金朝為防御蒙古人南下,修筑總長近萬里的金界壕。
元朝時期,屬中書省全寧路管轄。
明朝時期,屬努爾干都司泰寧衛(wèi)轄地。
清朝時期,屬哲里木盟科爾沁左翼中旗轄地。
民國初期,仍屬哲里木盟科爾沁左翼中旗轄地。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5月,偽滿洲于設興安總省,下轄東西南北四個分省,市境屬興安南省管轄。
民國三十三年(1944年)8月,劃歸科爾沁右翼中旗管轄。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8月29日,今市境劃歸扎魯特旗,為扎魯特旗北部三個努圖克(鄉(xiāng))的游牧夏營地。
1969年3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軍區(qū)內蒙古生產(chǎn)建設兵團第六師五十一團四連開進霍林河(五七鎮(zhèn))。
同年7月,劃歸吉林省。
1970年1月,正式組建內蒙古生產(chǎn)建設兵團第六師五十七團。
1979年7月,復歸內蒙古自治區(qū)。
1981年10月,為支援霍林河煤田建設,哲里木盟設立霍林河辦事處,行使旗縣級政府職能,并籌備建市。
1982年2月,霍林河辦事處正式掛牌辦公。
1985年11月9日,國務院批準成立霍林郭勒市(旗縣級),隸屬哲里木盟。
1999年1月13日,國務院撤銷哲里木盟建制,成立通遼市(地級),霍林郭勒市由通遼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