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隆慶元年(1567年),龍泉街道境域設十會。 清宣統(tǒng)三年(1911年),稱中區(qū)。 民國十年(1921年),稱東區(qū)。 民國二十年(1931年),稱區(qū)。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稱乾元鎮(zhèn)。 1949年12月,建城區(qū)。 1950年10月,稱一區(qū)。 1958年11月,稱城關公社。 1963年2月,稱一區(qū)。 964年,稱城關鎮(zhèn)。 1969年12月,稱反修公社。 1979年12月,稱城關公社。 1984年1月,建龍泉鎮(zhèn)。 2000年3月,方屯鄉(xiāng)并入龍泉鎮(zhèn)。 2011年1月,撤鎮(zhèn)設龍泉街道。 |
明朝、清朝時期,六街街道境域屬石定鄉(xiāng)。 清宣統(tǒng)三年(1911年),屬北區(qū)。 民國二十年(1931年),屬四區(qū)。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屬上定鄉(xiāng)。 1949年10月,屬蘭英區(qū)。 1950年10月,祿豐縣三區(qū)米川鄉(xiāng)(現茶樹、二街、柏樹)劃入蘭英區(qū),后稱四區(qū)。 1958年10月,屬獅子山公社。 1959年11月,為柏樹公社。 1963年,復稱四區(qū)。 1969年12月,改東風公社。 1979年12月,更名柏樹公社。 1984年1月,改柏樹區(qū)。 1987年12月,改六街鎮(zhèn)。 2011年3月,改六街街道,同時將柏樹村民委員會分成六街社區(qū)和柏樹社區(qū)。 |
明隆慶元年(1567年),綠汁鎮(zhèn)境域屬西鄉(xiāng)。 清乾隆十九年(1764年),屬保良鄉(xiāng)。 民國十年(1921年),屬西區(qū)。 民國二十年(1931年),屬三區(qū)。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屬惠民鎮(zhèn)。 1949年12月,屬惠民區(qū)。 1950年10月,屬三區(qū)。 1954年7月,雙柏縣三家廠鄉(xiāng)劃歸易門縣(三區(qū))。 1957年11月,雙柏縣者拉、臘品、龍格利3鄉(xiāng)劃歸易門縣三區(qū)。 1958年11月,成立三家廠公社。 1961年7月,屬三家廠區(qū)。 1963年2月,改五區(qū)。 1969年12月,更名勝利公社。 1979年12月,更名綠汁公社。 1984年1月,改綠汁區(qū)。 1987年12月,改綠汁鎮(zhèn)。 |
明清朝時期,浦貝彝族鄉(xiāng)境域屬十會、南鄉(xiāng)及保西鄉(xiāng)。 清宣統(tǒng)三年(1911年)后,屬南區(qū)、東區(qū)。 民國十年(1921年),稱南區(qū)。 民國二十年(1931年)稱二區(qū)。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改稱匯川區(qū)。 1949年10月,屬匯川區(qū)。 1950年10月,稱二區(qū)。 1959年11月,稱浦貝公社。 1963年2月,浦貝公社與易都公社合并稱二區(qū)。 1969年12月,稱紅旗公社。 1979年12月,稱浦貝公社。 1984年1月,稱浦貝區(qū)。 1987年12月,撤區(qū)建浦貝葬族鄉(xiāng)。 |
明隆慶元年(1567年),十街彝族鄉(xiāng)境域為南鄉(xiāng)。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屬保西鄉(xiāng)。 清宣統(tǒng)三年(1911年),屬南區(qū)。 民國二十年(1931年),屬二區(qū)。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屬匯川鄉(xiāng)。 1949年10月,建匯川區(qū)。 1950年10月,屬二區(qū)。 1958年11月,稱易都公社。 1960年,稱十街公社。 1961年10月,設十街區(qū)1963年2月,屬二區(qū)。 1969年12月,屬紅旗公社。 1979年12月,屬浦貝公社。 1984年1月,從浦貝公社分出,設十街區(qū)。 1987年12月,改為十街彝族鄉(xiāng)。 |
明隆慶元年(1567年),銅廠彝族鄉(xiāng)境域稱西鄉(xiāng)。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稱保良鄉(xiāng)。 清宣統(tǒng)三年(1911年),稱西區(qū)。 民國二十年(1931年),稱三區(qū)。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稱惠民鎮(zhèn)。 1949年12月,稱惠民區(qū)。 1950年5月,并入匯川區(qū);10月,稱三區(qū)1958年11月,稱銅廠公社1961年1月,稱三家廠區(qū)1963年2月,稱三區(qū)。 1969年12月,稱團結公社。 1979年12月,稱銅廠公社。 1984年1月,稱銅廠區(qū)。 1988年1月,稱銅廠彝族鄉(xiāng)。 |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小街鄉(xiāng)境域屬石定鄉(xiāng)。 清宣統(tǒng)三年(1911年),屬北區(qū)。 民國二十年(1931年)屬四區(qū)。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稱上定鄉(xiāng)。 1949年10月,建蘭英區(qū)1950年,蘭英區(qū)與柏樹區(qū)合并為第四區(qū)。 1958年11月,屬獅子山公社。 1961年7月,屬小街區(qū)。 1963年2月,屬四區(qū)。 1969年12月,屬東風公社。 1984年2月,小街單獨成立小街區(qū)公所。 1987年10月,撤區(qū)建小街鄉(xiā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