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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各街道鄉(xiāng)鎮(zhèn)歷史沿革

貴池,皖南山區(qū)的古老縣之一。

春秋時屬吳國地,戰(zhàn)國時并于越。

西漢元始二年(2),建石城縣(今殷匯鎮(zhèn)灌口),屬揚州之丹陽郡。

隋,開皇九年(589)廢石城縣入南陵,十九年(599)復(fù)析南陵西五鄉(xiāng)并石城故地置秋浦縣,治所石城,屬宣州。

唐永泰元年(765)為池州治。

五代吳順義六年(926)遷縣治于貴池口,改名貴池縣。

元屬池州路。

明、清屬池州府。

1913年1月8日廢道府州,貴池縣隸屬安徽省。

1914年貴池縣隸屬蕪湖道。

1928年撤銷道的建制。

1932年再次直隸安徽省。

1932年10月至1942年,貴池屬安徽省第八行政督察區(qū)。

1949年后貴池縣屬皖南區(qū)池州專區(qū),1952年1月30日,屬安徽省安慶專區(qū)。

1965年7月,屬安徽省池州專區(qū)。

1980年元月再次屬安徽省安慶地區(qū)。

1988年國務(wù)院批準(zhǔn)安徽省調(diào)整安慶地區(qū)行政區(qū)劃,復(fù)置池州地區(qū),同時改貴池市,屬池州地區(qū),其轄境不變。

2000年地改市,池州地區(qū)改為池州市,同時改貴池市為貴池區(qū),屬池州市。

據(jù)《東流縣志》、《建德縣志》記載:虞、夏、商、周屬揚州地,秦屬九江郡、鄣郡。

西漢分屬豫章郡彭澤、鄱陽縣和丹陽郡石城縣地。

東漢不變。

三國時屬吳國彭澤、丹陽、鄱陽三郡地。

晉分屬豫章郡彭澤縣、鄱陽郡鄱陽縣、宣城郡石城縣地。

南朝宋、齊,分屬揚州宣城郡石城、歷陵縣地和江州鄱陽郡鄱陽、潯陽郡彭澤縣地,梁、陳兩代在今縣境設(shè)南太原郡,置和城(今東流鎮(zhèn))、晉陽(今張溪一帶)兩縣,屬南豫州。

隋平陳后,太原郡及和城、晉陽兩縣并廢,地分屬潯陽郡龍城縣、九江郡彭澤縣和宣州郡秋浦縣、饒州鄱陽郡鄱陽縣。

唐至德二年(757),分秋浦、鄱陽兩縣地在梅城置至德縣,《太平寰宇記》云:“以年號為名”,屬江南西道潯陽郡。

乾元元年(758)屬饒州,永泰元年(765)改屬池州。

會昌初(841—846),在原和城縣舊址建東流場,屬江州彭澤縣。

《方輿紀(jì)要》載,五代楊吳順義二年(922)改至德縣為建德縣,仍屬池州,歷南唐不變。

南唐保大十一年(953),升東流場為東流縣,屬江州。

《明一統(tǒng)志》:“東流縣,以大江自湓城而下,逶迤東注,故名”。

北宋太平興國三年(978),改屬池州池陽郡,并割貴池之晉陽鄉(xiāng)益東流。

兩宋時東流、建德兩縣均屬江南東路池州池陽郡。

元初屬江淮行省,元二十一年(1284)改屬江浙行省,元二十三年(1286)屬江浙行省池州路。

明和清初屬池州府。

明洪武初,池州路為九華府、華陽府,后仍改為池州府,直隸南京。

清順治二年(1645)屬江南省,康熙十五年(1676)屬安徽省。

雍正元年(1723)隸兩江總督,雍正十一年(1733)屬安徽省寧池太道。

民國元年(1912)東流、建德兩縣直屬安徽省。

1949年4月22、23日兩縣先后解放,同年5月13日同屬皖南行署池州專區(qū)。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兩縣仍屬皖南行署池州專區(qū)。

1953年2月24日改屬安徽省安慶專區(qū),1959年5月15日,兩縣合并為東至縣,以堯渡鎮(zhèn)為縣城,仍屬安慶專區(qū),1965年7月14日東至縣改屬池州專區(qū),1971年3月29日專區(qū)改地區(qū),隸屬不變,1980年元月29日改屬安慶行署,1988年9月2日,池州行署恢復(fù),東至縣復(fù)屬池州行署。

2000年6月25日,國務(wù)院批準(zhǔn)撤銷池州地區(qū)和縣級貴池市,設(shè)立地級池州市,東至縣屬池州市至今未變。

南朝梁大同二年(536),置石埭縣,屬宣城郡。

隋開皇九年(589),廢宣城郡,設(shè)宣州,石埭并入南陵、秋浦。

唐永泰二年(766),割秋浦、青陽、涇縣地復(fù)置石埭縣,屬江南西道池州。

宋開寶七年(974),康化軍復(fù)為池州,屬江南東路池州池陽郡。

元至元十四年(1277),升池州為路,石埭屬池州路。

至正二十一年,改池州路為池州府,石埭縣屬之。

直至明清沿襲不變。

1912年,石埭縣直屬安徽省。

1914年6月,設(shè)蕪湖道,石埭屬之。

1928年,廢道存縣,石埭縣直屬安徽省。

1949年,石埭縣解放,屬皖南行署池州專區(qū)。

1965年7月19日,經(jīng)國務(wù)院批準(zhǔn),分太平、貴池縣地置石臺縣,屬池州專區(qū)。

1980年1月,池州地區(qū)撤銷,改屬徽州行署。

1988年,改由池州地區(qū)領(lǐng)轄。

2000年6月,設(shè)立池州市,石臺縣屬之。

唐天寶元年(742),析南陵、秋浦、涇縣部分地域置青陽縣,治所在今縣城蓉城鎮(zhèn),屬江南西道宣州。

之后,治所迄未變更,縣境亦無大變動。

永泰元年(765),屬池州;五代十國時,楊吳(907-937)升青陽縣為勝遠軍。

南唐(937-975)復(fù)青陽縣;宋開寶八年(975),屬江南路(南宋為江東路)池州;元至元十二年(1275),屬江浙行中書省池州路;明清兩代,均屬池州府;1912年,屬安徽省蕪湖道。

1932年,屬第八區(qū)。

1949年4月21日起,青陽屬池州行署。

1952年,屬安慶專區(qū)。

1965年,屬池州專區(qū)。

1980年,屬宣城地區(qū)。

1983年7月,改屬蕪湖市。

1988年9月,屬池州地區(qū)。

2001年1月起,隸屬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