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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渡鎮(zhèn)各村社區(qū)歷史沿革[2]

平泉村明代屬后文學里,清代屬北易里,民國時期屬第五區(qū)(駐兩渡),解放初期屬第六區(qū)(駐兩渡),1958年6月屬英武鄉(xiāng),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xiāng)建社,農業(yè)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同年10月屬兩渡公社,1961年屬英武人民公社平泉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lián)合發(fā)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xiāng)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xiāng)鎮(zhèn),建立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英武人民公社改為英武鄉(xiāng),平泉生產大隊改為平泉村民委員會,2021年2月,根據政府文件,撤銷英武鄉(xiāng),整建制并入兩渡鎮(zhèn),和平村民委員會屬兩渡鎮(zhèn)管轄。

業(yè)樂村原名業(yè)蠟。

清代屬后文學里,民國時期屬第五區(qū)(駐兩渡)趙家莊編村管轄,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xiāng)建社,農業(yè)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61年為英武公社業(yè)樂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lián)合發(fā)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xiāng)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xiāng)鎮(zhèn),建立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英武人民公社改為英武鄉(xiāng),業(yè)樂生產大隊改為業(yè)樂村民委員會,2021年2月,根據政府文件,撤銷英武鄉(xiāng),整建制并入兩渡鎮(zhèn),業(yè)樂村民委員會屬兩渡鎮(zhèn)管轄。

趙家莊村清代屬后文學里,民國時期屬第五區(qū)(駐兩渡)趙家莊編村,1953年屬第六區(qū)(駐兩渡)趙家莊鄉(xiāng),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xiāng)建社,農業(yè)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前進人民公社英武管理區(qū);1961年為英武公社趙家莊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lián)合發(fā)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xiāng)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xiāng)鎮(zhèn),建立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英武人民公社改為英武鄉(xiāng),趙家莊生產大隊改為趙家莊村民委員會,2021年2月,根據政府文件,撤銷英武鄉(xiāng),整建制并入兩渡鎮(zhèn),趙家莊村民委員會屬兩渡鎮(zhèn)管轄。

和平村原名小河平。

明代屬文學里,清代屬北易里,民國時期屬第五區(qū)(駐兩渡)趙家莊編村,1949年屬第六區(qū)(駐兩渡),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xiāng)建社,農業(yè)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10月屬兩渡公社。

1961年為英武公社和平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lián)合發(fā)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xiāng)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xiāng)鎮(zhèn),建立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英武人民公社改為英武鄉(xiāng),和平生產大隊改為和平村民委員會,2021年2月,根據政府文件,撤銷英武鄉(xiāng),整建制并入兩渡鎮(zhèn),和平村民委員會屬兩渡鎮(zhèn)管轄,轄馮家原、田莊,城則墕自然村。

張家山村清代屬后文學里,民國時期屬第五區(qū)(駐兩渡)峪口編村管轄,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xiāng)建社,農業(yè)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前進人民公社英武管理區(qū),1961年為英武公社張家山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lián)合發(fā)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xiāng)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xiāng)鎮(zhèn),建立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英武人民公社改為英武鄉(xiāng),張家山生產大隊改為張家山村民委員會,2021年2月,根據政府文件,撤銷英武鄉(xiāng),整建制并入兩渡鎮(zhèn),張家山屬兩渡鎮(zhèn)管轄。

彭家原村清代屬北易里,民國時期屬第五區(qū)(駐兩渡),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xiāng)建社,農業(yè)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于兩渡公社英武管理區(qū),1961年為英武公社彭家原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lián)合發(fā)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xiāng)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xiāng)鎮(zhèn),建立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英武人民公社改為英武鄉(xiāng),彭家原生產大隊改為彭家原村民委員會,2021年2月,根據政府文件,撤銷英武鄉(xiāng),整建制并入兩渡鎮(zhèn),,彭家原村民委員會屬兩渡鎮(zhèn)管轄。

原名為馬家莊。

雷家莊明代屬文殊里,清代屬北易里,民國時期屬第五區(qū)(駐兩渡),建國初期屬第六區(qū)(駐兩渡),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xiāng)建社,農業(yè)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兩渡公社英武管理區(qū),1961年為英武公社雷家莊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lián)合發(fā)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xiāng)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xiāng)鎮(zhèn),建立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英武人民公社改為英武鄉(xiāng),雷家莊生產大隊改為雷家莊村民委員會,2021年2月,根據政府文件,撤銷英武鄉(xiāng),整建制并入兩渡鎮(zhèn),,雷家莊村民委員會屬兩渡鎮(zhèn)管轄。

侯木村原名侯墓。

明代屬文殊里,清代屬北易里,民國時期屬第五區(qū)(駐兩渡)雷家莊編村,建國初期屬第六區(qū)(駐兩渡);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xiāng)建社,農業(yè)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兩渡公社英武管理區(qū),1961年為英武公社侯木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lián)合發(fā)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xiāng)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xiāng)鎮(zhèn),建立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英武人民公社改為英武鄉(xiāng),侯木生產大隊改為侯木村民委員會,2021年2月,根據政府文件,撤銷英武鄉(xiāng),整建制并入兩渡鎮(zhèn),侯木村民委員會屬兩渡鎮(zhèn)管轄。

該村明代屬張志里;清代屬西城里;民國屬第四區(qū)(駐雙池鎮(zhèn))南泊村編村;1949年屬第五區(qū)(駐雙池);1956年屬上莊鄉(xiāng);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行政社合一、撤鄉(xiāng)建社,農業(yè)生產合作社改稱為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1958年屬躍進(段純)人民公社;1961年屬段純人民公社郭家莊生產大隊;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lián)合發(fā)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xiāng)政府的通知》,要求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xiāng)鎮(zhèn),建立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同時,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撤銷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靈石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縣進行基層政權體制改革,故將段純人民公社改名為段純鎮(zhèn),郭家莊生產大隊改為郭家莊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1983年至今屬段純鎮(zhèn)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