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屬古城公社長溪大隊。 1962年,析為長溪、田心兩大隊屬坳頭公社。 1968年,兩大隊合并稱立新大隊。 1972年,復(fù)稱長溪大隊。 1984年,體制改革,長溪大隊改稱長溪村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56年,并入長溪鄉(xiāng)。 1958年,屬古城公社坳頭大隊。 1962年,屬坳頭公社坳頭大隊。 1968年,與鲇上,城邊合并稱衛(wèi)東大隊屬古城公社。 1972年,與城邊分治復(fù)稱坳頭大隊。 1984年,體制改革,坳頭大隊改稱坳頭村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58年,屬古城公社城邊大隊。 1962年,屬坳頭公社城邊大隊。 1968年,鲇上、坳頭合并稱衛(wèi)東大隊屬古城公社。 1972年,析出鲇上、坳頭復(fù)稱城邊大隊。 1984年,體制改革,城邊大隊改稱城邊村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58年,屬古城公社沃壤大隊。 1968年,與古城、寺源合并屬古城大隊。 1972年,與古城分治屬沃壤大隊。 1984年,體制改革,沃壤大隊改稱沃壤村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58年,屬古城公社古城大隊。 1962年,從古城大隊析出成立寺源大隊。 1965年,并入古城大隊。 1966年,劃入縣良種場。 1968年,復(fù)并入古城大隊。 1980年,復(fù)劃分為古城、寺源兩個大隊。 1984年,體制改革,寺源大隊改稱寺源村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58年,屬古城公社古城大隊。 1962年,析出寺源、立寺源大隊。 1965年,寺源并入古城大隊。 1966年,復(fù)析出寺源及東嶺下并入縣良種場。 1968年,與寺源、沃壤合并稱古城大隊。 1972年,復(fù)析沃壤大隊。 1981年,復(fù)析寺源大隊。 1984年,體制改革,古城大隊改稱古城村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58年,屬古城大隊。 1959年,從古城大隊析出,屬塘頭大隊。 1968年,屬朝陽大隊。 1972年,恢復(fù)原名。 1984年,體制改革,塘頭大隊改稱塘頭村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
1958年,屬古城公社排下大隊。 1968年,屬永紅大隊。 1972年,復(fù)稱排下大隊。 1984年,體制改革,排下大隊改稱排下村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