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板遺址位于扶風縣城東南約4公里的城關鎮(zhèn)案板村附近,水與美陽河交匯處的黃土臺塬上,東西長約1200米,南北寬約700米,總面積超過80萬平方米,包括下河遺址、下河墓地、案板遺址、南溝遺址。文化堆積層厚約2~3米,到處可見古文化跡象。該遺址是1953年春西北文物清理隊調查發(fā)現的。1983~1993年,西北大學歷史系考古專業(yè)師生先后進行了六次大規(guī)模的考古發(fā)掘,發(fā)掘向積近3000平方米。1997年寶雞市考古工作隊對該遺址進行了第七次考古發(fā)掘。這是一處非常重要的新石器及西周時期古文化遺址。其新石器時代遺存可分三期:第一期共清理灰坑24座,以橢圓形最多,發(fā)現有可能是壕溝的遺跡,此期屬于仰韶文化發(fā)展的中期,即學術界所謂的廟底溝類型,其總特征與寶雞福臨堡一期相近。第二期共清理灰坑63座,以圓形坑為最多,清理房址3座。其中F3坐北朝南,門向191°,是一個由主室和前廊構成的較為復雜的大型房屋,整體平面呈凹字形。南北中軸線全長14米,東西寬11.8米,總面積約為165.2平方米。從位置看,F3位于遺址的中心最高處,居高臨下,應是聚落居民日;顒拥闹行乃,或許用于--、議事、祭祀及舉行某種重要儀式的場所。此外在二期的一些灰坑中發(fā)現了一些小型的陶塑人像。第二期與岐山王家咀晚期、寶雞福臨堡二、三期相似,應屬于仰韶文化的晚期遺存,即一般所說的半坡晚期類型。第三期共清理灰坑53座,其中以圓形袋狀者最多。案板遺址經多次發(fā)掘,最重要的收獲是首次在關中地區(qū)發(fā)現了仰韶文化晚期和龍山時代早期的地層疊壓關系,為進一步建立渭河流域的考古學文化序列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地層依據,提供了一座目前為止關中地區(qū)仰韶時期最完整、最大的一座房屋基址,為進一步研究這一時期的社會組織結構和社會性質提供了重要的線索;發(fā)現了一批珍貴的仰韶時期的陶塑人像,為史前造型藝術等方面的研究提供了難得的實物資料。2003年9月24日被陜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第四批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保護范圍:東至美陽河西岸臺地,西至下河村西組,南至塬邊以南50米,北至張家村。
建設控制地帶:保護范圍四面外延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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