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史稱邾,周為邾國。
戰(zhàn)國時,楚滅邾,其地并入楚,名邾城。
秦為邾邑,屬南郡。
漢高祖元年(前206),項羽封吳芮為衡山王,都邾;后四年,分南郡為江夏郡,置邾縣和西陵縣,今區(qū)境東屬邾縣,西屬西陵,郡治在今新洲境內。
魏晉南北朝時先后易名西陵縣、南安縣、齊安郡、衡州。
隋開皇五年(585),改衡州為黃州,治南安縣;隋開皇十八年(598),改南安縣為黃岡縣,至唐中和末一直為州、縣治地。
唐光啟元年(885),故治邾城改為舊州。
宋建隆元年(960)后,舊州易名為新洲,隸屬黃州,位于黃岡縣西部,故又稱“岡西”。
1947年10月,中共中原局于“岡西”建立新洲縣愛國民主政府,隸鄂豫第四行署。
1948年6月,仍并入黃岡縣。
1952年9月17日政務院批準,設立新洲縣,以黃岡縣的部分行政區(qū)域為其行政區(qū)域,隸屬黃岡專署。
1970年屬黃岡地區(qū)。
1983年8月19日,《國務院關于湖北省地市行政體制改革方案的批復》(83)國函字164號,黃岡地區(qū)的新洲縣劃歸武漢市管轄。
1998年9月15日,《國務院關于同意湖北省撤銷新洲縣和黃陂縣設立武漢市新洲區(qū)和黃陂區(qū)的批復》國函〔1998〕77號,撤銷新洲縣,設立武漢市新洲區(qū),以原新洲縣的行政區(qū)域為新洲區(qū)的行政區(qū)域,區(qū)人民政府駐邾城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