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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陽市息縣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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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為息國地。

春秋為楚邑。

秦屬潁川郡。

西漢置新息縣,屬汝南郡。

東漢為新息侯國。

又分地置褒信縣,后為褒信侯國。

三國魏屬豫州汝南郡。

晉復為新息縣,屬汝南郡。

南朝宋分為南、北新息縣。

北魏太和十九年(495)置東豫州于新息。

南北朝時期新息屬汝南郡,苞信縣先屬東新蔡郡,后屬新蔡郡及長陵郡,長陵縣先屬新蔡郡,后屬長陵郡。

梁大通元年(527)改屬西豫州。

太清元年(547)改屬淮州。

東魏武定七年(549)復置東豫州。

北齊沿襲未變。

北周大象元年(579)改屬息州。

隋大業(yè)初廢息州,新息、褒信2縣屬汝南郡。

唐武德四年(621)復置息州。

貞觀元年(627)屬蔡州汝南郡。

五代沿襲未變。

北宋屬蔡州。

南宋紹興十一年(1141)屬金。

金泰和八年(1208)屬息州。

元中統(tǒng)三年(1262)二月廢息州,十二月復置。

元至元三十年(1293)屬河南省汝寧府。

明洪武四年(1371)二月屬中都臨濠府,不久息州降為縣,屬穎州。

明洪武七年(1374)屬汝寧府。

明洪武十三年(1380)屬光州。

清初屬南汝光道。

清雍正二年(1724)屬光州(直隸州)。

1913年屬豫南道。

1914年屬汝陽道。

1927年道廢,直屬河南省。

1928年河南省第三行政區(qū)。

1932年屬河南省第九行政督察區(qū)。

1949年屬潢川專區(qū)。

1952年屬信陽專區(qū)。

1969年屬信陽地區(qū)。

1998年屬信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