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為滄江村,該村寨隸屬于滄江村;1953年倉更建立區(qū)后,滄江村歸倉更區(qū)管,該村寨隸屬于倉更區(qū);1956年為滄江管理區(qū),該村寨隸屬于滄江管理區(qū);1958年為滄江人民公社,該村寨隸屬于滄江人民公社,1994年地名補查和資料更新調查后,該村寨隸隸屬于滄江鄉(xiāng);2007年9月,根據(jù)《市人民政府關于對滄江鄉(xiāng)村級行政區(qū)劃調整的批復》興府﹝2007﹞73號文件,同意撤銷新寨村、落啥村設置小米村,命名:新寨村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駐址:新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