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至十六國“五涼”時期,永昌鎮(zhèn)境域屬武威郡姑臧縣。
北魏至隋初,永昌鎮(zhèn)屬武威郡林中縣。
唐宋年間,永昌鎮(zhèn)復歸姑臧縣。
元至元九年(1272年)十一月,只必鐵木耳在境內筑新城設立永昌府;十五年(1278年),置永昌路,永昌路治所即為永昌府。
明清時期,先后歸涼州衛(wèi)和武威縣。
民國元年(1912年)后,屬武威縣永昌鄉(xiāng)。
1949年9月,屬永昌區(qū)。
1952年7月,屬第五區(qū)(永昌)。
1956年1月,撤區(qū)并鄉(xiāng),為永昌、和寨鄉(xiāng)所轄。
1958年10月,永昌、和寨鄉(xiāng)合并成立永昌公社。
1962年,分設為永昌、和寨、石羊公社。
1964年12月,撤銷石羊公社,所轄劃歸永昌、四壩、南安公社。
1983年7月,政社分設,分屬永昌、和寨鄉(xiāng)。
1986年1月,永昌、和寨鄉(xiāng)合并設立永昌鎮(zhè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