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溪社區(qū)在右史志記載:直接屬以下單位管轄和領導:隋朝(589年)、唐朝(822年)稱桃林場屬南安管轄;五代后唐(933年)升為桃源縣,北宋(960-1126年)至清朝為迎福里十三都,民國18年-32年桃源縣設保。
1949年新中國成立為桃源鎮(zhèn)第四區(qū),1952年為第七區(qū),1955年為城關區(qū),1958年為桃東鄉(xiāng),1959年為東方公社,1961年為城關公社,1981年為城郊公社,1986年為桃城鎮(zhèn),1990年為桃溪居委會,于2003年11月6日改為桃溪社區(qū)居委會。